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财务软件分摊年限)
作者:蔡穗新 发布时间:2022-03-24 18:15:59 点赞:次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购买固定资产,如货已收发票未到,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摊销年限可为2年。
2.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一、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财务软件分摊年限),怎么样才能分析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根据上述规定,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外购财务软件时应合理判断其使用寿命,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在所得税处理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外购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3.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
二、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财务软件分摊年限),怎样做描述
1.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软件应属于上述无形资产,可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