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会议纪要(税务会议纪要模板)
作者:柳小珍 发布时间:2022-03-24 17:31:33 点赞:次
1.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适当予以支持。各级税侦机构工作人员的征收补贴、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比照驻地税务干部的标准执行。在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正确处理查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与维护税收正常征管秩序的关系,准确把握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服务于发展这一第一要务;税务机关要对执行税收政策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涉嫌渎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2.准确把握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查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要准确把握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严格遵循法定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认真查清已造成的损失与税务人员的行为是否有法定的因果关系。会议纪要双方会签后分别下发检察系统、税务系统执行。要区分一般违反内部规定和触犯刑法的关系,要根据违规的程度和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不能笼统和简单地把税务机关内部的工作规定作为认定税务人员渎职犯罪的依据。
3.办案中追缴的税款及按税收征管法处罚的罚款,要由税务机关缴入国库。打击渎职犯罪,双方要及时、认真研究渎职犯罪个案,从中发现规律性的问题,举一反总结经验教训,共同做好预防税务人员渎职犯罪工作。
一、国地税合作会议纪要(税务会议纪要模板),要怎么应对
1.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客观考虑税收执法外部因素要严格区分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责任,客观考虑税收执法的外部环境。
2.王教生、刘旭红、李京,预防厅郝银飞、张越;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郭奉滨、韩春、车毅明,政策法规司李万甫、王世宇,征收管理司任荣发、稽查局杨绍艾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要如下:贺邦靖、王力同志介绍了税务系统加强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是对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和建立惩防体系的重要促进,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自查、自纠,积极、认真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并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全省的税侦工作。
3.市国地税应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及时与银监部门和银行机构交流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在银税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4.会议就税侦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关系、工作配合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5.各级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要按照会议纪要的精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相互间的工作联系和查办税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6.市国地税积极寻求与银行机构的合作,搭建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情况与融资发展的有机结合,充分提高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让企业能用纳税信用换来真金白银。
7.市国地税在发展银税互动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与保监部门和保险机构进行磋商,开展税保合作项目。
二、国地税合作会议纪要(税务会议纪要模板),怎么表明
1.各盟市、旗县地税局要尽快组建社保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解决办公经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使社保费征缴队伍法宝用户,请登录后查看全部内容。
2.现将这次会议的主要情况纪要如下:关于1995年度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工作的简要回顾1995年是地税机构成立后税收计会统报表(报告)全面独立编报的第一年。
3.市国地税除了与银行机构搭建银税互动合作平台外,还应加强与市银监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银税互动项目的长效机制。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及时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重大、疑难问题,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
4.地可以抽调少量税务干部协助专门办案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对于涉及税务人员渎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并做好配合工作。王振川同志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背景、目的,强调专项工作是服务发展这一第一要务,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税务机关互相配合、沟通、协调,是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5.对那些主观罪过轻,仅仅是违反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规定造成的工作失误,或由于政策性原因,或者在现有征管条件下,一般税务人员尚难完全达到规定要求,又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由税务机关作内部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