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残保金什么时候申报)
作者:沈世珍 发布时间:2022-03-24 03:36:57 点赞:次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残疾人安置抵扣政策(1括号按每人每年240元标准征收的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在16000元额度内按年抵扣;按每人每年288元标准征收的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在19200元额度内按年抵扣。享受政策减免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申报。
2.按照最新政策,因为安置比例未达到1%,所有可以享受10%减免,也就是减免3200。免征残保金也需要按时做申报,四川还未申报残保金的要注意申报,本月31号截止。
3.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相关文件参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用)。2019年及以前年份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且不符合小微企业残保金免征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主动申报未缴年份的残保金,避免残保金累积,疫情期间提倡缴费人选择非接触式申报缴费方式。
5.如纳税人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在残保金的征缴范围内,无需进行残保金费种认定,电子税务局按期应申报不会带出残保金申报表,劳务派遣用工: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有误,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残保金什么时候申报),如何才能确定
1.分档减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实行分档减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暂时免征小微企业残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应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括号原油生产销售(不含化工加工制造)企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4.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补缴费款按照补缴年度相应政策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5.(2括号非新办用人单位注销,如果在征期前办理注销手续,应补缴至注销月份前计算的费款;如果在征期后办理注销手续,应退还从注销月份起计算的费款。你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该按规定比例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您属于此范围内,需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请根据税(费)种认定情况,先确认是否需要申报残保金。)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7.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在当年不需进行申报(包括零申报)。(3括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含房产中介)。
8.四川省2020年申报所属期2019的残保金,直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二、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残保金什么时候申报),怎样去认知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6括号通讯运营企业(不含通讯零售服务企业)。如果是30人以下的公司,按减免费额为100%。
2.2020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务派遣公司压力山大按规定,用人单位月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当月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您在申报残保金时,如实填写数据,系统最终会帮您减免应缴金额。
3.征缴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其实每年大家在计算申报残保金的时候都有一些口径上的疑问。常见问题整理如下:申报表新增加了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证号办理人员身份证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号码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理机构,其中办理人员身份证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
5.四川省开通了2019年残保金申报通道,系统确实是按照申报期来作为享受优惠的期间的。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规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残保金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催缴并追缴残保金。
6.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