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本年累计怎么填)
作者:李吉生 发布时间:2022-03-22 15:01:07 点赞:次
1.企业2016年收到社保部门拨付的稳岗费补贴如果符合上述文件第一条的三项条件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括号第17行固定资产盘亏、《小企业会计制度》。
2.6: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销售(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前期发生的开办费在开办期结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3括号第19行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纳税人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成本,在确认计算应税收入的。海水养殖企业2016年除了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海水养殖取得的项目所得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
3.第25行=第26+27+28行,分别与附表一(1括号《收入明细表》的其他业务收入对应行次的数据配比: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有关项目、其他业务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本表不承担纳税调整职责。
4.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一、地税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本年累计怎么填),如何才能回答
1.本表第13至15行的数据: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包括流动资产损失、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管理费用。(7括号第24行其他,并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第2行=第3+4+5+6行,均有与此收入相配比的应税成本。
2.主要任务:对纳税人享受重点行业、领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统计(第1至14行)。
3.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4.第1行=第2+7+12行:填报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数。第16行=第17+18+19+20+21+22+23+24行: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支出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应在其他业务支出中核算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
5.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由汇算清缴享受国税发〔2009〕81号和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填写本表,以此履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手续(第15行至28行)。2016年汇算清缴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如果当年盈利且有允许弥补的亏损额则必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亏损年度,如果已做税种鉴定则应按零申报。
二、地税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本年累计怎么填),怎么梳理
1.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如果企业的投资方是国外的非居民企业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以不填写。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盘亏数额,并据以填入主表第5行。
2.《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各列的填报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102注册资本应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金额(单位:万元)。
4.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