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炭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煤炭资源税暂行条例)
作者:马英华 发布时间:2023-04-26 17:41:08 点赞:次
核心内容:一、贵州省煤炭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概述贵州省煤炭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贵州省内煤炭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工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资源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
一、贵州省煤炭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概述
贵州省煤炭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贵州省内煤炭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工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资源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从事煤炭开采、加工等活动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经济组织。
三、纳税义务
1.煤炭企业应当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应纳税款;
2.煤炭企业应当按规定计算并缴纳资源税;
3.煤炭企业应当依法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完全符合规定的凭证,确保所开具的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真实、准确。
四、所得税计算方法
煤炭企业的所得税应当按照企业实际利润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缴纳。
五、资源税计算方法
1.煤炭企业开采的每吨煤炭应缴纳资源税,具体数额由规定;
2.煤炭企业销售煤制品和洗选深加工产品,应按销售额的百分之三缴纳资源税。
六、税收扶持收
1.对于新投资建设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大型煤炭项目,在前三年内可以按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五十计入所得税减免范围;
2.对于符合环保要求,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以给予适当减免所得税。
七、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而逃避或者拒不缴纳所得税或者资源税款项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拍卖财产等措施予以强制执行。
八、结语
本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和加强贵州省煤炭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工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高税收征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