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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河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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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菲 发布时间:2023-04-13 14:20:45 点赞:


核心内容:1.什么是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是指河南省居民根据其取得的各种居民个人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方法计算缴纳的一种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1.什么是河南省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是指河南省居民根据其取得的各种居民个人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方法计算缴纳的一种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种居民个人收入。

2.河南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河南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核定征收和综合征收两种。其中,核定征收适用于工资、薪金等固定性收入;综合征收适用于劳务报酬、稿酬等不固定性收入。对于核定征收,单位应当在每年12月份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年度应纳税额,并在次年1月份至6月份内办理纳税义务;对于综合征收,纳税义务由个人自行申报并缴纳。

3.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计算方法

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5000元-社保、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前薪资-三险一金。

(2)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商业医疗保险费等。其中,住房公积金的专项扣除标准为个人缴存金额不超过月份社平工资60%的部分。

4.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单位申报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申报表中需要填报纳税人信息、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专项扣除等内容;

(3)对于多份工作或者多份收入的纳税人,单位应当提供所有工资薪金所得及专项扣除的信息;

(4)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当每年12月份前向单位申报,由单位代为申报缴纳;

(5)在核定征收期间,如有工资薪金所得变动,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情况。

5.结语

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河南省居民根据其取得的各种居民个人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方法计算缴纳的一种税款。在进行核定征收时,需要注意填报正确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纳税义务。希望本文对您了解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