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查验征收(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
作者:王增超 发布时间:2023-04-13 02:33:22 点赞:次
1.核定征收和查验征收的区别
核定征收和查验征收是两种税收征收方式,其主要区别在于核定对象不同。核定征收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材料和财务账簿资料,由税务机关对其纳税义务进行核定,并按照核定结果予以征收;而查验征收则是指对纳税人的财务账簿、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加计税款或罚款。
2.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意义
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是指在进行核定征收时发现了涉嫌违法行为或者存在异常情况,可以将其转为查验征收。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保障财政利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3.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适用范围
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适用于以下情况: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税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3)纳税人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4)纳税人存在差错或疑点,需要核实情况;
(5)其他需要查验征收的情形。
4.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流程
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现问题并通知纳税人;
(2)向纳税人发出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3)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4)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加计税款或罚款;
(5)按照相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补缴或退回。
5.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注意事项
在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2)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依法处理;
(3)在核定征收和查验征收之间进行切换时,应当原因和依据,并及时通知纳税人;
(4)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