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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核定税率)(深刻/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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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少良 发布时间:2023-04-06 18:06:21 点赞:


核心内容:一、什么是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后,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核定征收率即为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核定税率。二、小规...


一、什么是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后,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核定征收率即为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核定税率。

二、小规模企业如何确定核定征收率?

小规模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以及从业人数来确定核定征收率。具体而言,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小微1%)的核定征收率;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5%的核定征收率。

三、为什么要采用核定征收率?

采用核定征收率可以简化纳税申报程序,减轻小规模企业的财务负担。相较于按月申报缴纳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率可以减少企业需要填报的税表数量,节省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精力。

四、小规模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收率优惠?

小规模企业在享受核定征收率优惠前,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而言,需要填写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享受核定征收率优惠。

五、注意事项

1.选择是否采用核定征收率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合理操作;

2.在享受核定征收率优惠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并及时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3.如果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以及从业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变更。

六、总结

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设立的一种简化纳税程序的方式。小规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核定征收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纳税义务,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