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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法定代表人报酬避税(详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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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海秋 发布时间:2023-04-04 11:17:49 点赞:


核心内容:兼任法定代表人报酬避税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他们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规划,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风险。除了正式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很多企业也会聘请其他高管或员工兼任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可能...


兼任法定代表人报酬避税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他们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规划,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风险。除了正式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很多企业也会聘请其他高管或员工兼任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可能存在一些避税风险。

一、什么是兼任法定代表人?

兼任法定代表人指的是在公司注册时,由于某些原因(如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等),正式法定代表人无法满足条件时,企业聘请其他高管或员工作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这些“虚假”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实权,只是为了满足注册条件而存在。

二、兼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

根据公司法第32条规定:“公司应当有一个或者多个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二)具有副县级以上职称,并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得到授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见,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才能担任执行董事或经理,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管理层。因此,在没有得到授权机关认可之前,非执行董事或经理不能担任实际管理职务。

三、兼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避税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会让高管或员工兼任虚假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视为违规操作,并对企业进行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通过将报酬以“虚假”财务费用等形式支付给虚假的法定代表人来避税。例如,在逃避个税、社保缴纳和增值税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四、如何规避兼任法定代表人避税风险?

首先,在聘请高管或员工担任虚假的法定代表人时,应该明确告知其无实权,并签订相应协议及备案手续。另外,在支付报酬时应该按照其真实身份进行个税、社保及增值税缴纳。

其次,在聘请真正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或经理时也要注意合规性。如果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则不要强行让其担任管理层岗位。

五、结论

兼任虚假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和损失。因此,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要注重合规性和诚信经营原则,并对涉及到复杂问题进行咨询专业机构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