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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实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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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国祥 发布时间:2023-04-03 07:20:52 点赞:


核心内容:南京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成为了较为流行的一种创业方式。南京市税务局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征收政策,以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


南京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成为了较为流行的一种创业方式。南京市税务局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征收政策,以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方法

南京市税务局规定,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方法是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核算,并按规定比例确定纳税额。

具体来说,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核算后确定应纳税额。一般情况下,核定应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两种税费。

2.个人独资企业征收标准

根据南京市以往政策,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下,增值税和所得税应分别按年销售额的5%和20%计算。例如,某家年销售额为30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则其应缴纳增值税7500元和所得税6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运营中,如若超出了年销售额50万元的限制,则需按正常标准进行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3.适用范围与优势

目前,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并取得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纳税登记证明,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自然人均可开展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活动。

相比于其他征收方式,采用核定方法可以避免了因计算复杂而产生误差带来的风险,并且省去了大量时间成本。此外,在符合条件时还能享受到较为优惠的征收标准。

4.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南京地区的个人独资企业而言,采用核定方法进行征收是较为便捷、安全且优惠的选择。但同时需要注意掌握好相关政策及时更新自身信息以保证合法性,并随时关注可能出现变化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