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税高管返还政策(老师/回复)
作者:曾学锦 发布时间:2023-04-02 11:32:50 点赞:次
上海个税高管返还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逐步过渡了原有的“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这也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将发生变化。针对此次扶持,上海地区出台了个税高管返还政策。
1.什么是个税高管返还政策?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参加2018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升选拔“三公”经费予以补偿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参加2018年度工作考核晋升选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具备领取三公经费、但受新个税法影响减少收入超过1000元以上者,可向单位申请补偿。
2.谁可以享受个税高管返还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享受补偿资格的条件如下:
(1)参加2018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升选拔;
(2)具备领取三公经费;
(3)受新个税法影响减少收入超过1000元以上。
3.如何申请个税高管返还政策?
(1)符合条件者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后报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审批;
(3)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资金拨付。
4.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1)参照“三公”经费标准:出差补助、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名参与考核晋升选拔且获得三公经费的工作人员受新个税法影响减少收入额;
(3)按照实际影响额度进行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5.补偿资金来源是什么?
为了保障该项政策有效实施,根据关于对参加2018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升选拔“三公”经费予以补偿的通知规定,该项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具体资金来源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
6.该政策是否适用于其他地区?
目前来看,该项政策只针对上海地区而言。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广大读者在了解当地具体情况后再进行申请或咨询相关部门。
总结:
上海地区出台了针对新个税法修订后受损较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定的个税高管返还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一定比例予以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只适用于上海地区,并不能套用到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