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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个人所得税核定(深度/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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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勇霞 发布时间:2023-03-29 23:47:26 点赞:


核心内容:浙江个人所得税核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也不例外,许多纳税人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本文将重点介绍浙江个人所得税核定相关知识。1.什...


浙江个人所得税核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也不例外,许多纳税人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本文将重点介绍浙江个人所得税核定相关知识。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核定?

个人所得税核定是指在年度评估期内,因收入与支出等方面发生变化,导致事先按照预扣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不相符合,需要对其进行调整的一项操作。

2.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

(1)扶持期内收入超过12万元且未达到72万元;

(2)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3)存在跨期转移性捐赠等情况;

(4)其他需要进行调整的情况。

3.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服务平台”,选择“纳税服务-涉税事项-涉外涉台涉港澳事项-非居民企业股东/投资者信息报告”;

(2)在“/地区代码”中选择大陆,填写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并勾选“我已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并同意提交该信息。”; (3)提交后可获得电子回执单或成功提示信息。

4.如何确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确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纳税周期内的工资、薪金性收入;

(2)营业利润、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各类收入;

(3)各种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4)共同纳税配偶及其收入情况等。

5.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定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2)核定前需确认已完成上一纳税年度全部汇算清缴义务并缴清所有欠款;

(3)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支出或减免事实真实可靠。

结语:

以上就是浙江省个人所得税核定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广大纳税y者有所帮助。在核税y时还应注意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以及避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构或专业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