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解析/归纳)
作者:黄大敏 发布时间:2023-03-28 14:42:57 点赞:次
逐步过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起,逐步过渡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自2009年开始实施,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经济发展。然而,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政策被废止。
1.政策背景
增值税是重要的税种之一。为了缓解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2009年起全国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纳税人购进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不动产后销售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等情况。
根据该政策,纳税人在销售时可以把已纳入销售价格中的增值税返还给其供应商或服务方,并从财政领取同等金额的增值税退款。
2.问题出现
尽管该政策在初期获得了广泛认可和支持,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实践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骗退”行为频繁发生。
有些企业为了获得更高额度的增值税退款,在与供应商或服务方协商时虚假报价或虚构交易信息,并通过此方式骗取财政资金。这种行为对于整个经济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3.废止决定
面对上述问题,对该政策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然而由于骗退行为仍未得到根治,最终决定废止该政策。
2018年5月1日起,“三项”(即新版增值税发票、转型期留抵退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征)正式实施,扶持开启新阶段。
4.影响分析
逐步过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对企业产生一定影响。首先,在短期内可能会对企业的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其次,在确定采购价格时需更加谨慎;再者,在申报环节需要更加严谨规范以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然而长期看来,逐步过渡该政策可以有效遏制“骗退”行为,并促进整个经济体系健康有序地运转。
5.结论
逐步过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一个艰难而必要的决定。虽然该政策曾经给企业带来便利和支持,但由于滥用等原因导致其失去效力并制约着整个市场秩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有更加完善和科学合理的代替它,并推动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