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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政返还(实时/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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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宪玉 发布时间:2023-03-27 23:38:40 点赞:


核心内容:上海财政返还上海市财政局宣布,将通过多种方式返还部分企业的税费。这是上海市为支持企业发展和缓解企业经济压力而采取的措施之一。1.返还范围此次返还范围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税种。具体来说,返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


上海财政返还

上海市财政局宣布,将通过多种方式返还部分企业的税费。这是上海市为支持企业发展和缓解企业经济压力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1.返还范围

此次返还范围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税种。具体来说,返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 2019年度纳税申报期间累计应纳税额超过30万元;
  • 2019年度纳税申报期间实际缴纳税款超过30万元;
  • 企业注册地在上海市且在当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

2.返还金额

根据规定,此次返还金额最高不超过已缴纳的2019年度应纳税额。同时,每个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返还金额。

3.返还方式

此次返还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

  • 直接退款: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退款。
  • 减免下期应交税额:对于符合条件但未能获得最新标准返还的企业,可将剩余部分作为减免下期应交税额。
  • 其他形式:对符合条件但需要调整申报表格或补充材料等情况的企业,可采用其他形式进行返还。

4.申请流程与时间

(1)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填写上海市财政局增值税及营改增留抵退库电子表单(以下简称“电子表单”)并提交至相应单位;
  2. 各区县财政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逐一审核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上海市财政局;
  3. 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规定进行退款或减免下期应交税额等操作。

(2)申请时间:

电子表单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截止
各区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截止
退款或减免下期应交税额等操作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

5.注意事项

(1)提供真实信息:

本次返还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如因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导致后续问题产生,则相关责任由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遵守法律法规:

本次返还涉及到多项法律法规,请所有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保障。

(3)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咨询并了解进展情况。

结语

此次上海市财政局推出了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大减负措施,有助于缓解目前经济形势下一些中小型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所面临的压力。希望更多优秀创新型公司能够在这样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获得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