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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上海长宁区留存比例(解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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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粟荣亮 发布时间:2023-03-25 21:38:21 点赞:


核心内容:企业所得税上海长宁区留存比例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营业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税率加以征收。但是,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完全需要缴纳的,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一部分可以留存作为企业自身...


企业所得税上海长宁区留存比例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营业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税率加以征收。但是,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完全需要缴纳的,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一部分可以留存作为企业自身的发展资金。上海长宁区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企业所得税上也有着自己的留存比例。

1.上海长宁区留存比例概述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关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于已纳入最新标准征收范围内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按照一定比例予以留抵退。其中,在上海市境内注册、纳税并有固定资产投资、从事生产与服务等经营活动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当年度年度应纳缴所得税额不超过100万元时,可将其全部留抵退。

2.适用对象

在上海长宁区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 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认定);
  •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 创新创意产业培育示范基地(依据上海市创新创意产业培育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认定);
  • 文化创意产权保护示范单位(依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权保护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认定)。

3.上海长宁区留存比例具体规定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且当年度应纳缴所得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其可将全部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全部留抵退。而对于当年度应纳缴所得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则可将多余部分按照20%予以留抵退,并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

4.留存比例优惠措施延期实施通知

2020年因为影响造成了许多公司经济压力增大,因此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关于延期实施2020年度适用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增值收益、房产交易等各项收费减免及优惠政策时间限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针对受影响无法如期享受各项收费减免及优惠政策时间限制或无法如期完成各项手续申请延期实施。因此可以延迟到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执行。

5.结语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社会就业与稳就增收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大留抵退力度等措施来帮助这些行动方向重点领域内涉及到奋力挣扎以及受到影响相对较大行动主体渡过难关。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