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税收政策>+<园区服务>对接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优惠 > 企业税收政策

核定征收金额(当日/解答)

标签:

作者:郝晓伟 发布时间:2023-03-22 01:12:14 点赞:


核心内容:核定征收金额税收是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不同的纳税人,会制定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标准。所以,在纳税人缴纳税款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和缴纳。1.核定征收金额的定义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金额

税收是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不同的纳税人,会制定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标准。所以,在纳税人缴纳税款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和缴纳。

1.核定征收金额的定义

核定征收金额是指根据相关规定,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具体应缴税额的纳税人,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应缴税款数额。这种情况下,由于无法按照普通办法计算纳税额,就需要通过核定征收金额来确定。

2.核定征收金额适用范围

核定征收金额适用于以下情况:

  1. 新成立企业前年度无盈利记录或年度应纳所得税与销售额不成比例;
  2. 遭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或直接造成重大损失;
  3. 采取非正常损失扣除、巨灾损失抵免等措施后仍有亏损;
  4. 其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但难以确定应纳所得额或者实际发生支出数目。

3.核定征收金额计算方法

核定征收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 新成立企业前三年度,其应缴所得税为0元;第四年度核实后须补交前三年度欠缺的所得税,补交时可采用核定办法确定。
  2. 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或直接造成重大损失,并在相应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证明材料,可以依据实际损失数目进行核定。
  3. 采取非正常损失扣除、巨灾损失抵免等措施后仍有亏损的企业,在申报当期所得时可以根据亏损数目进行核定。其中,非正常损失扣除包括:股权投资被逐步过渡、证券投资价值大幅跌落等原因导致资产减值;公司违约造成坏账等原因引起的债权减值等。
  4. 其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但难以确定应纳所得额或者实际发生支出数目的,可以根据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定。

4.核定征收金额注意事项

(1)纳税人必须能提供证明材料。

(2)核定结果必须在申报期限内到达主管部门,并且不能超过申报期限内最终确认时间。

(3)核算结果必须真实有效,并且符合相关规章要求。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和罚款。

(4)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申请核算或者由主管部门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复查和审核。

5.总结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什么是“核定征收金额”以及其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在个别情况下使用“核定”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节省一些开支费用。但是必须注意,“核定”只能在符合规章要求且真实有效时使用。此外,在涉及到“核”的问题上还需谨慎处理,避免出现错误操作而导致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