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个税政策(实时/阐述)
作者:杜广东 发布时间:2023-03-21 21:53:05 点赞:次
南沙区个税政策
随着税收扶持的不断推进,南沙区也在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南沙区个税政策。
1.税率调整
2018年起,开始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南沙区也相应作出了调整。目前,南沙区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及以下的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最新扶持标准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以上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限额。
2.税前扣除项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他们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设置一些费用和扣除项目。南沙区规定以下费用可以从工资、薪金等收入中扣除: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2)其他符合规定可以抵扣或者减免个人所得税款项目。
(3)针对有子女且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是尚未成年并且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含高等教育)以及大学生自己缴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情况,在计算个人综合收入时按照相关标准予以减除。
3.优惠政策
为鼓励创新创业和科技发展,在南沙区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并取得相应认证资质或者认可资格,并从事相关研发活动、创新创业活动以及高端技术服务活动等方面工作三年以上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和职工均可享受一定比例专项附加扣除。
4.纳税申报
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在这段时间内需要向当地主管机关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计算缴纳相应税费用。同时需要注意:如果你在南沙区居住或者工作满183天以上,则需要将扶持期内境内全口径收入进行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用。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南沙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了解该地区个人所得税方面政策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