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详尽/解读)
作者:叶射林 发布时间:2023-03-20 15:59:03 点赞:次
公司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之间需要通过居间服务进行合作、交易等。而在这些交易中,存在一笔费用——居间费。对于这笔费用的征税问题备受关注,最新政策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什么是居间服务?
居间服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中介调解下,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等方面的协助、咨询、服务等活动。比如不动产买卖中介、拍卖行、金融机构等都属于居间服务范畴。
二、居间费收入如何计算?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如果需要使用到第三方机构进行协调,则需要支付该第三方机构一定比例的居间费。比如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由C公司进行物流配送,则B公司需要支付C公司一定比例的配送费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各种收入均应计入当期营业收入总额;同期应当扣除与该营业收入相应的可抵扣支出后纳税。
三、居间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法正式实施,将原有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实施“营改增”政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如果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居间费,则该笔收入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来说,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时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包括代理手续费)均视为销售额,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拍卖经纪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事拍卖经纪人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自然人从事拍卖经纪人职业活动需获得相关资格认证并依法签署委托合同;在拍卖活动结束前须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在开展拍卖活动后10天内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完整稽核数据;涉及到所得款项结算环节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对于中介服务机构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使用上的区别:
- 对于代理货物运输或者仓储等非财务性服务(含代垫货款),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 对于真正意义上提供中介性质服务(含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且涉及到价款支付环节,则必须开具专用发票;
- 对于已经开具过专用发票且符合标准情况下再次提供相同商品或者劳务,则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