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案例(本月/研读)
作者:王岐 发布时间:2023-01-18 08:04:44 点赞:次
政策性拆迁[qian]固定资产企[qi]业税费[fei]怎[zen]么处理
11号公告下发以前,企业搬迁所得税政策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的[de]变化:财政部、国家税[shui]务总局《关于[yu]企业[ye]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ti]的通知》(财税[2007]61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和城市土地资源缺乏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城区工业企业[ye]面临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巨大压力,发展空间严重不[bu]足。为支持城市的规[gui]划改[gai]造。另外,根[gen]据《国家税务[wu]总局关于发布lt。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ding],符合政策性搬迁的企业,企业的搬[ban]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qi]业的[de]搬[ban]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
对企业[ye]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chu]理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xian]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suo]得税税前扣[kou]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nian]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ye]当年应纳税所[suo]得额。第企业利用政[zheng]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zi]产,可以按照现[xian]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e]。问:企业在政策性搬迁前与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所获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过程中处置资产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cai]政[zheng]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对企业取[qu]得[dei]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yi]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搬迁企业根[gen]据搬迁规则。分情况而定。企业[ye]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ru]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er]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如果机器设备作为废品处理了,一般不予征收。能正常使用需要转移所有权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的,应该征收。其他如[ru]搬迁奖励等,由于[yu]不属于增值税应项项目,因此不征。
企业征收系列七:企业搬迁所得税如何缴纳你还不知道[dao]吧
我国对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专门作出特别规定,只有符合社会公[gong]共利益的征收行为才享受政策性[xing]搬迁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shui]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shou]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本通知所称企[qi]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shou]入,是指因政[zheng]府城市规划。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zhi]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shou]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nian]起的五[wu]年[nian]内,其取得的搬[ban]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政策性搬[ban]迁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政策性搬迁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gai]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法律依[yi]据:《关[guan]于企业政策性[xing]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wen]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对企业取得的政[zheng]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法律分析: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li]: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
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应在搬[ban]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ru]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法律依据《企业政策性搬[ban]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tiao]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因为根[gen]据财税[2007]61号《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ti]的通知》的规定,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biao]、拍卖、挂牌等[deng]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属于政策性搬迁收入,也应先计人专项应付[fu]款。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gui]划[hua]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ban]迁补偿收入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取[qu]得的搬迁补偿收入[ru],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dei]的货币性和非[fei]货币性补偿收[shou]入。具体包括: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de]补偿。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法律分析:政府性拆迁[qian]企[qi]业受到拆迁款,拆迁补助并非营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you]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企业拆迁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shou]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zheng]策[ce]性搬迁或处[chu]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搬迁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