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补贴所得税处理(实时/表述)
作者:蒯永光 发布时间:2023-01-11 15:28:50 点赞:次
财政补助收入怎么入账要交所[suo]得税吗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款,政府肯定有文件,指示如何入账,专款[kuan]专用,我认为借记“银行存款”科[ke]目,贷记“补贴[tie]收入”科目。处理“补贴收[shou]入”时要注意的问题被确定[ding]为免税的补贴收入当然不用缴税,但是企业在申报企[qi]业所得税时。现在,很多企业为员工报销全部或部分手机通信费用。在我国,手机大多由个人购买,手机卡由个人[ren]办理并[bing]显示为持卡人姓名,但作为[wei]企业的经济事项。国家税[shui]务总局另有规定。因此,从以上规定来看,财税〔2009〕87号文比财税〔2008〕151号文的规定对企业来说更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即企业取得的专用性财政资金计入不征税收[shou]入的条件放宽,并且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收到的财政拨款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收到的财政拨款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视不同性质的单位不[bu]同。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suan]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属不[bu]征[zheng]税收入。对企业的财政拨款如[ru]果是属于“政府补助”的。按照法律[lv]、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对取得的该项政府补助按接受投资处理,即接受的政府补助资[zi]产按有[you]关接受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计价并可以计算折旧或摊销。
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pi]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我县国税部门要求我公司将该拨款作为补贴收入并入应纳[na]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税[shui]务机关的处理意见是否正确。我公司取得的这笔财政拨款收入应该缴纳[na]企业所得[dei]税吗。答[da]:根据《企业[ye]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yu]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cai]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政府给的补贴款免税吗
法律分析:政[zheng]府补贴收入不一定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都[du]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ji]其他[ta]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yong]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fu]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政府补助需要交税么
法律分析:政府补助的收入不属于应税[shui]收入,不征收税。法律依据[ju]:《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shui]法》第四条下列各项[xiang]个[ge]人所得,免征个人[ren]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min]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会计处理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政[zheng]府补贴是不是必须要纳[na]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呢
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wu]院令第512号,以[yi]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yuan]批[pi]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guan]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税收返还和补贴收入怎么处理
上述《规定》是对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其他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当如何处理,笔者尚未见有关规定,但对照《规定》,笔者认为其他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也应参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ying]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的这笔补助如果符合条件,就不缴纳所得税,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和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如果不符合条件,那就计入[ru]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政府补贴收入要交企[qi]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wu]总局关于专项用[yong]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cai]政部门及其他[ta]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yi]作为不征税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具备的三个条[tiao]件是: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yao]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