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合理避税的方法有(近期/解释)
作者:邵建宇 发布时间:2022-10-26 16:20:54 点赞:次
今年,税务部门公开曝光了一波明星网络名人逃税案件。从这些案件披露的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高收入人群的逃税手段多种多样。以下是小编总结的三种常见惯用的手法。
一、转换收入性质降低税负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制度下,最高边际税率为45%,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但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应税收入超过50万元)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红利等资本收入适用于统一税率的20%。
因此,对于高收入人群,特别是收入超过1000万甚至1亿的超高收入人群,将工资、劳动报酬等综合收入转化为营业收入或资本收入,税收负担将显著减少。
最新的典型案例是杭州税务局披露的网络名人雪梨(原名朱宸慧)和林珊珊逃税案例。他们的逃税方法是将相关企业获得的工资和劳动报酬的综合收入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收入,实现偷逃税。
还有部分公司股东将综合收入转为股东分红收入,适用20%税率,远低于综合收入最高45%的边际税率。
二、滥用核定征收优惠,财政返还减税负担
一些明星网络名人和许多其他高收入人士建立了工作室和个人独资企业,客观上将使用批准的征收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在实践中,一些小微企业没有账或账目混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征税。为简化手续,降低征管成本,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批准征收。即按固定比例(如10%)核定企业收入,然后按相应税率或很低的核定税率征税。据一些学者估计,一些高收入人群的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依法纳税,一些地方甚至可以降低90%。在上述雪梨等案件中,可能存在个人独资企业批准征收的情况,从而实现税负大幅下降。
一些高收入人士将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即劳动收入转化为营业收入,通过设立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获得收入,并通过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不高于5%。为了吸引投资和投资,一些地方通过核定征收来降低税收负担成本,并返还一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吸引明星、网络名人等高收入公司。然而,在近年来的严格监管下,一些明星工作室相继注销。
三、通过阴阳合同和虚假合同隐藏收入逃税
为了逃税,个别高收入人士还使用阴阳合同和拆分合同,甚至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隐藏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务总局披露了一个典型的阴阳合同案例:安徽一家制药公司的股东鲍与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实际持有的制药公司51.09%的股权转让给尹,实际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后来,鲍某伪造了《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纳税申报,以逃避相关税款,共计1175.48万元。
2018年,税务部门披露,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获得了3000万元的片酬,其中1000万元已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的形式逃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税112万元,总计730万元。
在实践中,高收入人群有更多的逃税方式,如利用实物福利和报销方式分配收入;高收入人群由低薪员工带领;虚构发票抵税;定向分红避税等。近年来,国家也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严厉打击了逃税行为。
未来对高收入人群偷逃税监管,应以大数据思维以数治税。高收入或高净值人群收入主要在个人账户或企业账户中,因此要加强税银联网协同作战。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开表示,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税务检查部门和公安部门合作,继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督,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假税收欺诈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税收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净化税收商业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