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现状分析报告(近期/表述)
作者:熊小平 发布时间:2022-10-17 20:09:40 点赞:次
(一)税收筹划法律概念不明确
理论界对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目前有三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无任何条件的,税收筹划包括偷税筹划、逃税筹划、欠税筹划等一切能使纳税人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的行为或措施。前两年在一些地方流行的偷税技巧班、逃税秘笈班等就说明了这一点。持这种观点的人现在越来越少。
第二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持这种观点的人最多,因为它赋予税收筹划更大的空间,即可以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的漏洞和缺陷来规避纳税义务。对此,纳税人津津乐道,社会中介机构更是乐此不疲。
(一)风险性意识
【案例】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产品,售价17元//件(不含税),成本构成大致为:材料10元//件(其中主要材料9元/件,辅助材料1元/件),工资等其他成本6元//件(进项税额忽略不计);当年预计生产200万件。
现有一国外来料加工的订单,外方提供主要原材料,由该公司提供辅助材料并加工成A产品,加工费7..5元//件,共计加工10万件。
第三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观点不允许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的缺陷和漏洞来作税收筹划。
相比较而言,第三种观点比较权威。目前注册税务师统考教材《税务代理实务》上即采用了这种观点,这也是容易被税务机关接受的观点。
(二)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筹划的方法与策略尚无权威性定论,典型的筹划案例严重匮乏
1、《纳税申报与税收筹划》(立信会计出版社)居民甲在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给该人劳务报酬。
假设该单位年底一次性付给甲一年的咨询服务费60000元。如果甲按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60000-
6000020%=48000(元)
2、A公司(所得税税率33%)某年度从其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15%)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则其应补税款=85×(33%-15%)=15..3(万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税收管理》)
思考:错在何处?
正确做法:85÷(1 -15%)×(33%-15%)=18万元
(三)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不够,纳税人认同度较低
(四)税收筹划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五)部分征收机关执法不力,违法不究,加大了税收筹划推广的难度
(六)“一热一冷”、“说的不做、做的不说”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公司财务人员的税负测算:
因来料加工货物出口时免征增值税,其耗用的辅助材料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应相应增加材料成本。
加工业务成本=(6+1+0..17)=7..17元//件
加工业务利润=(7..5-7..17)×10万件=3..3(万元)
因此决定签订该加工合同。
思考:上述测算是否成立?
(二)专业性意识
【案例】2013年甲房地产公司房产滞销,为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决定面向公司内部员工优惠销售商品房一批,对于有5年
以上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60%为内部优惠价格,对于5年以下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80%为内部优惠价格,假定该公司正常的销售价格为16000元//平方米,平均建造成本为12500元//平方米。
该内部促销方案出台后,对于税务方面的处理财务人员比较矛盾,问题集中如下:
1、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计算?
2、对员工的优惠价款是否应该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如何确定,是否按照正常销售价格与内部优惠价格的差额计算确定计税基数?
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由于涉及员工较多,税负过高的话难免影响大家积极性,所以公司上下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