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市税收优惠政策(实时/诠释)
作者:祁琦 发布时间:2022-10-12 06:13:47 点赞:次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迅速行动,强化政策辅导和精准滴灌,持续为中小微企业“活血”“送暖”,推动政策红利加快释放。
满庄镇全红木材加工处负责人杨全红接岱岳区税务局的电话通知,被告知其享受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又延期了,无需任务操作就可以享受到最新的政策,正在申报缴纳税费的杨全红,立马高兴地停止了手头的工作。“刚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通知,告知我税费缴纳期限又延期了,一大早就收到这个好消息,真心不错!”杨全红说。
《公告》规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税费支持政策的帮助,缓缴税费政策延长四个月期限,相当于给了我们一笔无息贷款,在困难重压之下,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新泰市日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慎忠介绍。该公司延期缴纳税费310余万元,这笔资金约占全年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一,有了这项好政策,企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研发资金得到保证,新产品的开发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企业今年的营收预计将增加10%。
据了解,为了方便纳税人享受政策,税务部门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2022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须纳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泰安税务部门根据前期缓缴企业名单,第一时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精准推送,开展线上辅导,派出税收专属服务团队上门进行“一对一”答疑解释,提供全流程服务,快速将税收支持政策和资金“活水”送到了纳税人手中。
同样享受到政策延期红利的还有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浓硝酸、稀硝酸生产企业,下设子公司山东财富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硝酸盐系列产品,为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延伸硝酸产业链,企业计划投资建设28.5万吨硝酸、10万吨硼酸生产装置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卢女士说:“从缓缴政策出台以来,我们共计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缓缴共计738.59万元,子公司财富化工享受税费缓缴总计587.45万元,本来一些税款到期准备进行缴纳了,但又接到了税务部门的好消息,政策延期了,税款可以继续延长延缓四个月,这又让我们松了一口气,给了我们一个时间差进行资金周转,我对我们新项目的建设更有信心了。”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期是党中央、国务院助力企业摆脱困境、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的具体措施。泰安市税务局将强化政策落实力度,不断优化创新服务举措,充分释放缓税政策助企纾困解难效应,激发市场主体以更快速度回暖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