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策划案例(当日/诠释)
作者:朱名旺 发布时间:2022-10-06 22:22:37 点赞:次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尽量节约成本、扩大收益,税金也是企业的一项成本,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策划方案少缴点税,实际上也就是增加了企业的收益,今天分享企业财产损失税务策划方案。
案例:
甲公司计划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签订了合同,但是甲公司毁约了,没有采购乙公司的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需要赔付给乙公司10万元违约金,乙公司收到违约金,还需要给甲公司开发票吗?
不需要。因为合同没有履行,没有发生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因此甲公司支付的10万块钱违约金,只需要取得乙公司的收据、附上打款记录、合同复印件做营业外支出即可。这10万块钱的营业外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案例:股权投资损失
A企业对外投资5000万元,仅仅收回3000万元,2000万元的投资损失如何能税前扣除?
在账务处理上
① 初始投资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0万元
② 投资收回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万元
投资收益 2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万元
对外投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是需要条件的,只要是符合财税[2009]57号第六条规定的五个条件之一的,汇算清缴也填报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料留存备查,则可以税前扣除。
五个条件如下图:
案例:股权转让损失(也就是股权处置损失)
A设备公司2020年转让了一项股权给B设备公司,股权取得的时候成本是1000万元,转让价格600万元,转让损失400万元。目前A设备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
目前股权也过户了,双方并非关联方,财务上确认了该笔投资损失。
借: 银行存款 600万元
投资收益 400万元
贷: 长期股权投资 1000万元
请问:转让价格是否明显偏低?税总2014年第67号公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和《税收征管法》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是需要核定收入。
① 67号公告规定了,转让股权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低于取得成本、低于公允价值等情况税局可以核定收入
提醒:67号公告是规范个人转让股权的,不能适用于企业。实务中,也许确实有参考意义,但是却不能作为税说的正式执法依据。
②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构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细看《征管法》,还有一句话: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那么,对于企业转让股权,税总制定了核定的程序和方法了吗?
税总制定了个人转让股权的核定程序和方法(67号公告)。
但是,没有制定企业的!
以上案例是针对企业的股权转让损失,税务局没有权利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转让损失400万,可以做到依法税前扣除,节省了企业所得税:400*25%=100万。
税务筹划本身,其实就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通过税收主体、政策优惠以及产业链的结构调整等实现企业税费最优化的过程。但是还是有部分的企业并没有了解或者成功的做好纳税策划。毕竟这个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还是很强的,设计的面很广,所以还是有部分企业操作不当,更有甚者得不偿失,可以寻求专业人员帮忙出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