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错了能修复吗(发票作废还能用吗)CEM
作者:张守庆 发布时间:2022-05-20 22:03:07 点赞:次
可能很多人,觉得开错了发票那就作废重开,发票重复也作废重开,没有影响。
其实不是这样的,每一张发票都在税局会有登记,不然怎么会有发票代码呢?
今天小天就分几个部分来说说,发票作废可能出现的问题
发票作废异常风险
1、涉嫌偷税,这个怎么说呢?
比如说企业发现当月销售额巨大,却没有太多的进项发票,然后就选择作废发票(这种行为很不可取!)
2、临界值附近作废发票
当销售额超过一定临界值,企业需要从小规模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于是为了控制在低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下,选择性的作废发票。
3、大额作废发票
正常来说,稳定的企业作废发票的情况是很少的。
如果突然某个月出现大额的发票作废,税务机关绝对有理由相信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
所以不要随便的作废发票!
因为如果发现违规作废,将面临罚款+移送司法机关……
发票作废的步骤
发票作废很简单的,两种情况:
当月开票,当月作废的直接作废
当月开票,跨月作废的做红字发票
1、当月直接作废的发票,就很简单了,4个步骤(只以金税盘为例)
(4)最后显示的作废发票如下图:
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跨月作废,开具红字发票就相对复杂一些了
要分为购买方和销售方
(1)如果是购买方的话,得看发票是否已经抵扣了,分别对应的勾选已抵扣/未抵扣
(2)如果是销售方,则选择销售方申请
基本上,看一下就知道怎么操作了
记得不要选择直接开具!
找不到对应的作废发票,怎么办?
这种情况也是会发生的,但不常见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下对照的看看能否找到:
2.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中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3.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进入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在此之前的发票为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小知识点补充: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所以,开错了就只能是本月或者跨月冲红~~
以下几种发票,不能直接作废
除了上述说的增值税电子普票不能直接作废之外,还有以下4种情况,不得直接作废
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2、成品油专用发票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因此,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支持作废。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4、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填写相关信息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
上述信息,按照每一个步骤提示填写后,提交代开申请即可。
如果申请代开的发票不符合系统自动代开规则,会弹框提示纳税人将转人工审核,你给点耐心等下就可以了。
按照系统提示缴款。没有交钱,前面都跟没完成一样!记得交钱
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2、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3、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