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违规退回的账务处理(退回多报销的费用怎么做预算会计)CSA
作者:全钢林 发布时间:2022-05-18 02:30:00 点赞:次
我公司委任一名技术人员出国留学参与专门学习培训,共产生差旅费5万余元,已经费用报销记入期间费用-培训费用,学习培训时,我公司与该技术人员签署合同承诺,该技术人员接纳学习培训后需要在我公司服务项目满三年才可辞职,不然,必须全额的退还学习培训有关差旅费。现阶段这名技术人员在服务期没满三年的情形下明确提出辞职,申请办理辞职全过程中,企业人事部按合同约定,向该技术人员扣除了5万余元差旅费赔付,我公司接到该笔赔偿金,是不是理应冲差旅费?
答:这属于合同纠纷的赔付,并不属于差旅费开支的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如因事没法交通出行而提供的退票费、退钱),财务会计上不必抵减差旅费,理应在获得本期记入运营外收入,所得税解决与财务会计无差别。
?《企业所得税法》
(一)市场销售货品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出让资产收入;
(四)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
(五)贷款利息收入;
(六)房租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别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就是指公司获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要求的收入外的别的收入,包含公司财产溢余收入、贷款逾期还未消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确没法偿还的面对如此多的各类画册,客户自己可能都应接不暇账款、已作坏账解决后又取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助收入、合同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给予重点培训费,对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书,承诺服务期。
劳动者违背服务期承诺的,应当承诺向用人单位付款合同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带来的培训费。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付款的合同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并未执行一部分所应分担的培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诺服务期的,不危害依照常规的薪水保障机制提升劳动者在服务期期内的劳动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