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个人所得税计算(税务注销一般流程)CDG
作者:苏军旺 发布时间:2022-05-17 19:42:29 点赞:次
一、五种状况及时出示清税公文
1、未办理过税收事项的纳税人,积极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
2、办理过税收事项但没领用税票、无欠税款(税款滞纳金)及处罚的纳税人,积极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完整的;
3、办理过税收事项但没领用税票、无欠税款(税款滞纳金)及处罚,材料不齐全,但合乎“承诺制”容缺办理标准情况,纳税人想要做出服务承诺的;
4、对未处在税收查验情况、无欠税款(税款滞纳金)及处罚、已缴销所得税专票及税控盘专业设备,且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提升及时受理服务项目,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材料不齐全,可在其做出服务承诺后,税务机关及时出示清税公文。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投总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部级市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或经省部级以上协会等组织评定的领域高层次人才等创立的公司;
(四)未列入纳税信用等级点评的定期定额个体户;
(五)未做到所得税缴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约定的期限补足材料并受理有关事宜。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列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方法。
5、经法院判决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法院结束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及时出示清税公文,依照相关要求销账“死欠”。
二、异常纳税人补领税务申报办理手续简单化
拟销户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消除异常管理方法情况,简单化了补领税务申报办理手续步骤。合乎以下二种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打印出相对应税收和有关额外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定后,开展批量处理:
1、异常情况期内所得税、消费税和有关额外需补领的申请均为零申报的;
2、异常情况期内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税款需补领的申请均为零申报,且不会有填补早期亏本状况的。
三、“授权委托扣费合同书”全自动停止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不用向税务机关明确提出停止“授权委托扣费合同书”申请办理。
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注销后,授权委托划款协议书将全自动停止。
四、四项材料可不会再申报
本次新政策施行后,对已推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除开可以可免于给予以前提到过的税务登记件和本人身份证证件。还能够免于给予下列四项有效证件、材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单位吊销执照决策正本(影印件);
(三)上级领导主管机构批复或股东会决议正本(影印件);
(四)新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有关文档正本(影印件)。
1、《国税总局有关进一步提升办理公司税务注销程序流程的通告》(税总发〔2018〕149号)
2、《国税总局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更高强度推动提升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流程工作方案》(税总发〔201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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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辫发|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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