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个税的处理)CTB
作者:袁茂学 发布时间:2022-05-17 12:09:10 点赞:次
年终奖税收特惠眼见期满!已经这一节骨眼上,12月29日央视新闻联播传出一条喜讯:“年终奖金”税收优惠政策再延2年!有关话题讨论快速登顶热搜榜。
★什么叫全年度一次性奖金?
大家通称的“年终奖金”,“别名”叫“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就是指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义务人依据其全年度经济收益和对员工全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状况,向员工派发的一次性奖金。
包含年尾涨薪、推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方法的企业依据考评状况实现的年收入和绩效工资。
★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怎样计税呢?
现阶段,年终奖金有二种计税方法:
方式①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独立测算缴税
方法②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缴税
★计税方法挑错,很有可能亏损几万元!
为了更好地弄清楚二种形式的差别,周全君给我们举2个事例:
☆挑选一:不划入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如下所示:
以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个月取得的金额,按月转换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明确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
应纳税款=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A年终奖金需交纳税款:
全月应纳税收入额=30000÷12=2500元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款=30000×3%=900(元)
B薪水一部分需交纳税款: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因此,杨先生全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2280+900=3180元
☆挑选二:划入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如下所示:
派发的奖励金数与居民个人本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选用累计预扣法开展测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款=(年薪-扣减花费-额外扣减-专项附加扣除-别的扣减)×征收率-速算扣除数
杨先生全年度应纳税收入额=120000 30000-60000-12000=78000(元)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因此,全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30000-60000-12000)×10%-2520=5280(元)
综合性计税-独立计税=5280-3180=2100(元)
大家再去举一个事例:
☆挑选一:不划入综合所得,独立计税:
A孙先生年终奖金一部分需交纳:
全月应纳税收入额=420000÷12=35000元
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应纳税款=420000×25%-2660=102340(元)
B孙先生薪水一部分需交纳: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因此,全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2280+102340=104620元
☆挑选二:划入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如下所示:
全年度应纳税收入额=120000 420000-60000-12000=468000(元)
相对应征收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因此,全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420000-60000-12000)×30%-52920=87480(元)
综合性计税-独立计税=87480-104620=-17140(元)
根据个人所得,每一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全是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缴并多退少补税金的时间段。
简单讲便是“合拼年收入,按年测算税金”,随后多退少补。
个税调整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更改,将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的合拼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时间测算应当缴付的个人所得税。
平常,你获得这4项收益时,先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即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本年度终结,你需要将以上4项所得的的年收入和可以扣减的成本开展归纳,总收入额减掉花费、扣减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本年度税率表,测算全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掉本年度内已经预缴税款的税金,向税务局申请办理本年度税务申报并还清退返或需补税金,这一环节便是年度汇算清缴。
本年度纳税申报的标准是“查遗防水堵漏,归纳收入支出,按年算钱,多退少补”。
本年度纳税申报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2021年度汇缴退返或需补税款=[(综合所得总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孩子教育等专项附加扣减-依规确认的其它扣减-捐助)×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交税款
★两大类人必须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营者必须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缴:
①已预交税款超过本年度应纳税款且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
②综合所得收益全年度超出12万余元且必须缴税额度超出400元的。
2018年12月27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公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提到了关于关于上市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现行政策:
居民个人获得个股期权、个股升值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奖赏等股权激励计划(下称股权激励计划),合乎一系列要求的有关情况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全额的独立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测算缴税。
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款=股权激励计划收益×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收入额
不超过3000元的
超出3000元至12000元的一部分
超出12000元至25000元的一部分
超出25000元至35000元的一部分
超出35000元至55000元的一部分
超出55000元至80000元的一部分
超出80000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