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注册公司免税吗(残疾人福利厂企业)DJI
作者:曹逸舟 发布时间:2022-05-16 11:32:57 点赞:次
一、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值税免税
(一)享受行为主体
残疾人本人。
(二)特惠內容
残疾人本人带来的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为社会发展给予的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
(三)享受标准
残疾人,就是指在法律规定工作年纪内,拥有《残疾人证》或是《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普通合伙人,包含具备工作标准和工作需求的精神实质残疾人。
(四)现行政策根据
1.《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的通告》(税务〔2016〕36号)配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2.《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52号)第八条;
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布〈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管理条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6年第33号公布,2018年第31号改动)。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部门和个体户所得税即征即退
(一)享受行为主体
安置残疾人的部门和个体户。
(二)特惠內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部门和个体户(下列称纳税人),推行由税务局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总数,额度即征即退所得税。每月可退回的所得税实际额度,由县级以上税务局依据纳税人所属县区(含县市区、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月最低工资的4倍明确。
一个缴税期已交所得税额不够退回的,可在本缴税年内之前缴税期已交所得税扣减已退所得税的账户余额中退回,仍不够退回的可结转成本本缴税年内之后缴税期退回,但不能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退回。纳税期限不以按月的,只有对其满足条件的月份退回所得税。
(三)享受标准
1.纳税人(除推拿按摩组织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人员员工总数的占比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置的残疾人总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推拿按摩组织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人员员工总数的占比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置的残疾人总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规与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签署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或服务合同。
3.为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按月全额交纳了养老保险金、社会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和生育险等社保。
4.通过银行等金融企业向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按月付款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属县区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准许的月最低工资的薪水。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局鉴定的C级或D级的,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7.该项税收优惠仅适用生产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及其给予营改增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税收分类(没有文化艺术体育文化服务项目和休闲娱乐服务项目)范畴的业务得到的收益之和,占其所得税收益的百分比超过50%的纳税人,但不适合用作以上纳税人立即市场销售购入货品(包含批发商品和零售)及其市场销售委托加工物资的货品获得的收益。
纳税人理应各自计算以上享受税收优惠和不可享受税收优惠业务流程的销售总额,不可以各自计算的,不可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四)现行政策根据
1.《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布〈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管理条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改动)。
三、阳光学校举行的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所得税即征即退
(一)享受行为主体
阳光学校举行的公司。
阳光学校关键为在校生给予实践场地、并由院校注资开办、由院校承担运营管理、营业收入所有归大学全部的公司。
(二)特惠內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阳光学校举行的公司,推行由税务局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总数,额度即征即退所得税。
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每月可退回的所得税实际额度,由县级以上税务局依据纳税人所属县区(含县市区、旗,相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相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月最低工资的4倍明确。
在预估残疾人总数时可将在公司入职工作中的阳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测算以内,在预估公司在岗员工总数时还要将以上学员测算以内。
(三)享受标准
1.纳税人(除推拿按摩组织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人员员工总数的占比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置的残疾人总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局鉴定的C级或D级的,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4.该项税收优惠仅适用生产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及其给予营改增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税收分类(没有文化艺术体育文化服务项目和休闲娱乐服务项目)范畴的业务得到的收益之和,占其所得税收益的百分比超过50%的纳税人,但不适合用作以上纳税人立即市场销售购入货品(包含批发商品和零售)及其市场销售委托加工物资的货品获得的收益。
纳税人理应各自计算以上享受税收优惠和不可享受税收优惠业务流程的销售总额,不可以各自计算的,不可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四)现行政策根据
1.《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52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布〈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管理条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改动)。
四、残疾人就业减免个人所得税
(一)享受行为主体
学生就业的残疾人。
(二)特惠內容
对残疾人本人获得的劳动收入,依照省(没有省级城市)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减免力度和限期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标准
1.“残疾人”就是指拥有《残疾人证》上标明属于眼睛视力残废、听力残疾、语言残废、残疾、智残和精神残疾的工作人员和拥有《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工作人员。
2.残疾人依照省(没有省级城市)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减免力度和限期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现行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07〕92号)。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公司残疾人薪水加计
(一)享受行为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公司。
(二)特惠內容
公司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根据付款给残废员工工资按实扣减的基本上,可以在预估应纳税额时依照付款给残废员工工资的100%加计。
(三)享受标准
1.依规与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签署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务合同或服务合同,而且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在公司事实上岗工作中。
2.为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按月全额交纳了公司所属县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我国政策要求的养老保险金、社会医疗保险、失业险和工伤险等社保。
3.按时通过银行等金融企业向安置的每一位残疾人具体付款了不低于公司所属县区适用的经省部级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最低工资的薪水。
4.具有安置残疾人入岗工作中的主要设备。
(四)现行政策根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安置残疾人员学生就业相关所得税政策优惠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70号)。
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免减城填土地税
(一)享受行为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二)特惠內容
对在一个缴税年内月均值具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总数占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的比率高过25%(含25%)且具体安置残疾人总数高过10人(含10人)的企业,可减免或免税该本年度城区土地税。实际增值税免税占比及管理条例由省、自治州、市辖区税务主管机构明确。
(三)享受标准
在一个缴税年内月均值具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总数占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的比率高过25%(含25%)且具体安置残疾人总数高过10人(含10人)的企业。
(四)现行政策根据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城区土地税等制度的通告》(税务〔2010〕121号)第一条。
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现行政策
(一)政策內容
国家实行按百分比分配残疾人就业规章制度。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公司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理应按规定的比率分配残疾人就业,并且为其挑选恰当的技术工种和职位。达不上要求比率的,依照相关要求执行确保残疾人就业责任。我国激励用人单位超出要求占比分配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应当不低于本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1.5%的比率分配残疾人就业,并逐渐创建依照占比分配残疾人就业职位预埋规章制度。未做到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的用人单位,理应交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应交纳的残保金=(企业上年在岗员工数量×1.5%-已分配残废员工总数)×本企业上年员工年平均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百分比做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照规定应交费额的5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用人单位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在1%下列的,按照规定应交费额的9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员工总数在30人(含)下列的公司,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残保金。
(二)现行政策根据
1.《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2.《山东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方法》(2017年修订本)第三十一条;
3.《山东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缴应用管理条例》(鲁财综〔2018〕31号);
4.《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调节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缴规范的通告》(鲁税务〔2020〕1号);
5.《国家财政部有关调节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缴现行政策的通告》(2019年第98号)。
来源于:邹城扶残爱心公益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