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没收押金的会计处理(没收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分录)BZX
作者:许海英 发布时间:2022-05-16 07:59:50 点赞:次
之前咱们跟大伙儿提到,包装物是为了更好地外包装商品而存储的各种各样包装材料,可以多次应用,不符固定资产定义,慢慢迁移其使用价值但仍维持原来形状的原材料物件。
在谈包装物出租和出借以前,大家先来说一下包装物的核算范畴。
具体工作上,很多人从包装物的界定上看,较为基本相同一些外包装商品是不是应当确定为包装物。
例如:纸、绳索、袋、钢丝等。如何判断?也有木柜、酒坛子等是不是应当确定为包装物。
为了更好地搞清楚这个问题,大家就必须掌握包装物的特性,它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本质上,包装物是因为保证商品的安全性,有利于商品的存放和运送而用以捆扎、盛放商品、并能多次运用的各类物件。那麼,纸、绳索、钢丝等这种由于只应用一次,而不可以确定为包装物;此外,用以存储而不随商品运转的包装材料,应当依据使用价值尺寸和使用年限各自在“固资”或“低值易耗”学科内核算。
知道包装物的核算范畴,大家如今看来一下出租和出借的财务会计解决,分成下列三种状况来开展:
1、包装物的传出
公司出租包装物时,应依据包装物以入库等凭据注明的额度,借记“易耗品——包装物——出租包装物(或出借包装物)”,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库存量包装物”。包装物假如依照实际成本核算,还应与此同时结转成本材料成本差异。
2、包装物的押金和房租
为了更好地确立包装物的经济管理义务,在包装物出租或出借时,一般会扣除一定的押金,这时,应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其他应收款”;偿还包装物时,退还押金给顾客,做反过来会计分录。
3、包装物出租或出借时产生的有关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