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单位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CBU
作者:张玉玉 发布时间:2022-05-15 20:16:52 点赞:次
一、汇算清缴范畴
2021年度内从业生产制造、运营(包含试产、试运营),或在2021年度正中间停止生产经营的当地住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下称“纳税人”),无论是不是在降税、免税政策期内,也无论赢利或亏本,均应符合规定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外地总组织在沪二级分公司应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做好〈跨区运营归纳缴税企业所得税征缴管理条例〉的通告》(国税总局公示2012年第57号)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時间
纳税人理应自缴税年度终结之日起5个月内,开展汇算清缴,还清应交退返企业所得税税金。
纳税人在年度正中间产生散伙、倒闭、撤消等停止生产运营情况,需开展企业所得税结算的,应在清算前汇报负责人税务局,并自具体运营停止之日起60日内开展汇算清缴,还清应交退返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别的情况依规中止缴税责任的,理应自终止生产制造、运营之日起60日内,向负责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本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拒,不可以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申请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缴税申报或配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缴税申报材料的,应依照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办法的要求,申办推迟缴税申报。
三、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当地住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包含在网上申报和上门服务申报。在其中,在网上申报就是指纳税人根据网上电子申报公司端手机软件(eTax@SH3)开展申报;上门服务申报就是指因为实际情况,纳税人不可以正常的开展在网上申报时可同时带上汇算清缴有关资料到办税大厅申请办理申报。
《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