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利息和股息的纳税)BYJ
作者:李发英 发布时间:2022-05-15 11:26:18 点赞:次
今日,大家聊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怎样申请本人所得税的问题。
大家来说一下下列2个现行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二、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缴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是股息、红利,不划入公司的收益,而应独立做为投资人本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新项目测算交纳本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为名境外投资分回利息或是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应附政策法规的第五条精神实质明确每个投资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各自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新项目测算交纳本人所得税。
2、《国税总局有关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本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通告》(国税发[2011]50号)要求,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股份(票)、期货交易、股票基金、债卷、外汇交易、贵金属、网络资源采矿权以及他投资产品买卖获得的所得,应所有列入生产运营所得,依规征缴本人所得税。
从以上现行政策可以,对专业股份(票)、期货交易、股票基金、债卷、外汇交易、贵金属、网络资源采矿权以及他投资产品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务必划入生产运营所得后,再开展分派,依照”生产运营所得“交纳本人所得税。而针对从业别的业务流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纳本人所得税。因而要企业种类明确差异的记税方式。每日掌握一点税法知识,无论针对财务人员或是企业经营人,都大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