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CKQ
作者:罗元玉 发布时间:2022-05-14 16:11:38 点赞:次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销售液态乳及奶制品、酒及乙醇、食用油的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列入农产品所得税进项税额核准扣减示范点范畴,其购入农产品无论是不是用以以上商品,都按核准要求扣减。
示范点纳税人以购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制造货品的,农产品所得税进项税额可依照下列3种方式核准:
1.投入产出法:
准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货物销售总数*农产品料耗总数*农产品均值价格)/(1 扣除率)*扣除率
2.成本法:
准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损耗率)/(1 扣除率)*扣除率
3.参考法:
新增加的示范点纳税人或是示范点纳税人新增加设备的,示范点纳税人可参考行业类别或是生产制造构造相似的别的示范点纳税人明确农产品料耗总数或是农产品损耗率。
示范点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立即售卖的:
准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市场销售农产品总数/(1-耗损率)*农产品均值选购价格)/(1 9%)*9%
示范点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用以生产运营且不组成货品实体线的:
准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损耗农产品总数*农产品均值选购价格)/(1 9%)*9%
1.2个现行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容许生产制造、日常生活性服务行业纳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容许日常生活性服务行业纳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扣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加计抵减适用标准:
四项服务项目:邮政快递服务项目、电信业务、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
四项服务项目得到的销售总额总计占所有销售总额的占比超出50%.
当期加计抵减额=当期抵扣进项税额*10%或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终加计抵减额账户余额 记提-当期调增加计抵减额(进转出)
适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的开设时长:
(1)2019年3月31日前开设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2019年3月期内的销售总额(经营期不满意12个月的,依照具体经营期的销售总额)合乎占有率标准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现行政策。
(2)2019年4月1日后建立的纳税人,自开设生效日3个月的销售总额合乎以上要求情况的,自备案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适用加计抵减现行政策。
(3)2019年9月30日前开设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2019年9月期内的销售总额(经营期不满意12个月的,依照具体经营期的销售总额)符合要求标准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现行政策。
(4)2019年10月1日后建立的纳税人,自开设生效日3个月的销售总额合乎以上要求情况的,自备案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适用加计抵减15%现行政策。
1.给予保险业务的纳税人以实体赔偿方法担负机动车保险义务的,自主向车辆维修劳务公司给予方购入的车辆维修劳务公司,其进项税额可以按照规定从车险公司销项税中抵扣。
2.给予保险业务的纳税人以现钱赔偿方法担负机动车保险义务的,将应付给保险公司的赔偿费可以直接付款给车辆维修劳务公司给予方,不属于车险公司购入车辆维修劳务公司,其进项税额不可从车险公司销项税中抵扣。
1.2016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016年5月1日后获得并在企业会计制度上按固资计算的房产或不动产在建项目,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2.自2019年4月1日起:
纳税人获得房产或不动产在建项目的进项税额不会再分2年抵扣——一次性抵扣。
在这之前购入房产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而并未抵扣结束的待抵扣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税金归属期起从销项税中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与承包方签署建筑施工合同后,以内部结构受权或是三方协议等方法,受权集团公司内别的纳税人为发包单位给予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立即与发包单位清算工程进度款的,由第三方位发包单位出具增值发票,发包单位可凭工作实绩给予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出具的企业增值税专票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