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22办税时间(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APB
作者:王鑫宇 发布时间:2022-05-14 15:07:20 点赞:次
国税总局2月9日发布消息,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合乎有关要求的居民个人必须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宜。
依据公示,2021年度终结后,居民个人必须归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得到的总收入额,扣减花费6万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减、依法明确的其它扣减和满足条件的慈善公益工作捐助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并减掉速算扣除数,测算年度汇算最后应纳税所得额,再减掉缴税年度已预交税款,得到退返或需补税款,向税务部门申请并办理出口退税或缴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长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国地区无居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什么情况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那麼,实际哪些情况下纳税人必须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依据公示,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交税款超过年度汇算应纳税所得额且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
(二)缴税年度内获得的综合所得收益超出12万余元且必须缴税额度超出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的新项目不正确或是义务人未依法执行缴纳责任,导致缴税年度内少申请或是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理应依法按实办理年度汇算。
国税总局:汇算期终结后未申报并补交税金将收取税款滞纳金
据了解,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性与归类紧密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创新以后的第三次,过去2次的办理状况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可以依法属实办理,有非常数目的纳税人根据办理年度汇算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享有了个税调整收益,也是有许多纳税人填补了税务未把握的收益,办理年度汇算申请交税。与此同时,税务也看到有少许纳税人,通过税务局多次提醒提示后依然沒有属实申请。
国税总局负责人详细介绍说,针对年度汇算需缴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终结后未申报并补交税金,税务将依法另收税款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给予标明。针对税收数额很大的,税务将开展提醒提示,对提醒后未纠正或是纠正不合格的开展监督整顿,对仍不纠正或是纠正不合格的开展提醒谈话警告,提醒谈话警告后仍不配合整顿的依法立案侦查监管,对立案侦查案子挑选一部分情节恶劣、危害严酷的开展公布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