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减免税政策(关于教育费附加税减免)
作者:牛景理 发布时间:2022-04-30 19:35:47 点赞:次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符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年中开张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定25%降为20%外,从2010年开始,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的政策解释及退税事项由地税局负责。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采用定额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一并填报此表相关项目。通过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激发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十分复杂,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并于接收当日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无法代征一税两费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市地税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市地税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扣税的。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例如:企业所属期2月的增值税销售收入未达10万元,由于增值税附征部分不能自动带出减免,申报单位要在"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其他"的减免税类型,并且要手工输入减免额。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2015年4月份预缴第1季度所得税时,由于2015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依据企业2013年度汇算清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判断。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新政落地前,我市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