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认证(增值税进项税认证流程)
作者:顾文娟 发布时间:2022-04-30 12:48:37 点赞:次
其中留抵退税额不超过10万元,是指单次申请留抵退税额。纳税人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待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24至28栏对应栏次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加计抵减额与进项税额有本质上的不同,不能作为进项税额去抵减销项税额,也不能计入留抵税额之中。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按照建筑工程总分包模式的经营特点,可能出现由境内工程总承包方统一从境外取得境外工程项目款,再由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分包款的情况。
是,对办理过转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在再次登记一般纳税人后所新发生的进项税额而形成的留抵税额,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该政策在2022年增量、存量留抵退税新政下发后仍适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也就是说,按规定已计提或尚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与是否办理留抵退税无关。在2019年4月1日后成立、以及以前成立再2019年4月1日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计算增量留抵税额时,期初数为0;也无存量留抵税额。
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未独立核算、未独立纳税,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和申报纳税,增值税留抵税额也是在总公司体现,故分公司原则上不能申请留抵退税。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为了确保留抵退税新政尽快落地见效,14号公告又对财政和税务部门办理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提出了时限要求,即:对符合存量留抵退税条件的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应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按照规定,如纳税人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税务机关应为其办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所属期的退税,而2020年4月至5月所属期对应的税款,不应给予退还。加计抵减额不能用于计算增量留抵。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即四类、六种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具体是指收到留抵退税款的月份。
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在对企业划型取得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时,对新成立的企业,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确定划型标准确定: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建议最好还是一次申请、一次退税,或者由于当期留抵税额太小等原因,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选择当期不退税,并说明原因。
不可以申请留抵退税。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