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分两年抵扣(不适用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
作者:周家柱 发布时间:2022-04-30 09:29:55 点赞:次
提醒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第四条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融资租入形式取得不动产,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况下均是分期支付的,租金对应的进项税也是分期抵扣的,没有必要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2年抵扣,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网络,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问题4: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公司向职工借款并对职工支付利息,该笔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临时设施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存续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质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物更为接近,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允许一次性抵扣。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