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东莞会计协会官网)
作者:贾玉涛 发布时间:2022-04-30 03:31:21 点赞:次
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执业质量检查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选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检查工作予以拒绝、阻挠和抵制。
在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之前,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自上次接受行业检查以来尤其是2012年和2013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进行自查,并整理好各项管理制度文本和各类业务档案以备检查使用。此次注会报名报考点在东莞。业务项目选取的范围以事务所2012年和2013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为主,必要时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的业务报告。
检查人员应当扎实工作,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发表检查意见;对在检查中知悉的事务所及其客户的有关情况,不得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任何用途,不得向与检查无关的任何人员露;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向省注协报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检查工作底稿等有关资料,所有权归省注协;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礼物、礼金,不得参加被检查事务所安排的娱乐、旅游活动。检查组在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重点检查领域、检查的样本和关注事项,重点检查收费水平较低的业务项目和高风险的业务项目。在检查组工作期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应做好检查准备,及时、全面地向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指定1名专门联系人,统筹协调相关事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会议,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检查工作予以拒绝、阻挠和抵制。
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代表省注协进行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有权查阅、记录、复印事务所的有关制度、业务报告、工作底稿、会计帐簿及其他文件、资料;有权就有关事项和问题向事务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人员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