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怎么规定的)
作者:郑正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0:40:54 点赞:次
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不能成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华律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废止。
3.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既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培训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4.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的,再承担大于部分的赔偿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按尚未履行的期限分摊。
5.出资培训时劳动合同处于履行过程中,可订立专门的服务期协议,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怎么规定的),如何快速评析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该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各项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赔偿是对损害后果的补偿。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应当明确起始日期,不能明确合同终止时间。
4.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对履行服务期有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5.建议: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最好一致。即约定违约责任或违约金只限于培训服务期和保密与竞业限制。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权利。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怎么规定的),怎么区分
1.注意:约定的赔偿数额很大,承担的实际赔偿以损害为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无需确定终止时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医疗期、女工三期等情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进行确定,确定时既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要兼顾双方的利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