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
作者:王云松 发布时间:2022-04-28 04:53:05 点赞:次
1.债权人及其他合同对方同意。截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止,昂利康在本框架协议中的以及按本框架协议约定已经或将要提交给科瑞生物的所有文件中的各项陈述、声明和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昂利康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不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
2.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
3.发行数量上市公司向每一交易对方发行的新股数量=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转让的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从上述介绍中我们不看看出,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除了需要满足一般合同的成立条件之外,还需要根据合同签订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看,只要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因为遗赠有极为严格的人身性质,受遗赠人的子女不能代替其父母接受遗赠。
4.则本人应立即停止该等行为。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一、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何成功解释
1.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稳定的安排。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取得的交易对价的30%或500万元的孰高者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并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2.每一种遗嘱形式都有其严格的要求,如果遗赠人的遗嘱与要求不相符合,遗赠只要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截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止,交易对方在本框架协议中的以及按本框架协议约定已经或将要提交给昂利康的所有文件中的各项陈述、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3.自对价股份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于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交易对方就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和说明的情况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标的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隐瞒、误导或实质性错误。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4.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与发行价格的乘积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的差额部分。
5.昂利康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生产、经营已取得所需的一切批准、许可。
6.除已披露或已告知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本次交易及科瑞生物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贷款、借款、对外担保等其他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或有事项。
二、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要怎么综述
1.本框架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的,甘红星应当于10日内将5,000万元意向金返还给昂利康,昂利康配合甘红星解除其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质押手续。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前,甘红星应当将前述全部意向金返还给昂利康,昂利康配合甘红星解除前述股份质押。
3.交易对方已经依法对科瑞生物履行了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科瑞生物的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4.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框架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框架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框架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守约方不放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上市安排全部对价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6.标的资产在中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过户至昂利康之日为交割日。昂利康与补偿义务人之间关于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的具体内容,由昂利康与补偿义务人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7.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交易对方均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或由他人代其持有或托管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情形。愿放弃并视为赠予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