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内容(土地成本核算内容)
作者:庄晓国 发布时间:2022-04-12 23:38:09 点赞:次
1.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类比为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第四章附则共包含6条条款,本章主要明确了五点内容:明确协调费、整合周边地块费等其他费用可纳入改造成本;明确旧村改造拆迁奖励标准;明确不可遇见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标准;明确补缴土地出让金可纳入改造成本;明确需个案处理的情形。
2.政策效果规范了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和土地收储成本测算程序和标准,对土地收储工作提供了成本核算的依据,并就改造模式、规划控制、土地供应、收益分配、用地成本认定等作出了明确,为扫除棚改遗留问题、规范改造行为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成本核算内容(土地成本核算内容),如何去概述
1.第二章旧村成本核算共包含7条条款,本章主要明确了五点内容:明确旧村庄改造成本构成;明确旧村改造涉及的拆运费、搬家补助费、设施迁移费补偿标准;明确旧村改造中涉及的房屋住宅及集体物业临迁费的补偿标准;明确祠堂等历史建筑的迁建、修缮费可纳入改造成本;明确旧村改造中个人住宅及集体物业复建量的核定方式及可纳入成本情形。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明晰旧厂房改造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成本核算标准。
2.阐述本办法的起草依据、参照的省市相关政策等以及适用原则。最后将间接费用分摊入房屋开发成本。
二、成本核算内容(土地成本核算内容),如何开始读懂
1.或者经认定具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的厂房,其土地按现状用途土地市场评估价核算改造成本,地上建筑按不同厂房类型标准核算成本;未经登记且无法认定为具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的厂房,其土地按不高于上述情形土地的核算标准核算成本,地上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若受偿人配合推进搬迁工作的,可给予一定的清退费用。第三章旧厂成本核算共包含5条条款,本章主要明确了三点内容:明确了旧厂改造的成本构成;明确了旧厂改造中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明确了旧厂停产停业损失标准。
2.《暂行办法》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构成主要包括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复建费用、其他费用等;旧厂改造成本构成不包含复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