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税款的处罚(少缴税款罚款)
作者:庄超强 发布时间:2022-04-12 18:10:47 点赞:次
1.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少缴税款的处罚(少缴税款罚款),如何做简述
1.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看行为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数额标准和规定的比例。
二、少缴税款的处罚(少缴税款罚款),怎么才能解读
1.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平荣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2.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