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补偿合同(成本补偿合同适用于)
作者:王小芹 发布时间:2022-04-11 23:05:36 点赞:次
1.成本费用的确定过程中,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的确定相对简单,而一些间接费用,如措施费、现场管理费可能并不容易确定,需要仔细考虑。
2.成本补偿合同的优缺点对于承包商而言,在实际建设项目中,业主方会承担所有建设风险,承包商不承担风险,采用这种合同方式,通常会这样规定: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最大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值。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时可分几个阶段谈判给付固定报酬。
3.对于服务类项目,住建部等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方式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履行时间段和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成正比,所以该阶段内施工企业不仅要面临环境风险,还要面临技术风险。成本补偿合同即以成本加约定酬金来定价的合同,俗称开口合同。
4.成本加酬金合同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还确定了利益、风险分配和激励效果。可以利用最大保证价格的形式,对施工成本进行约束,从而实现风险转移的目标。
5.有时也可以在固定费用之外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节约成本等因素,给承包商另加奖金,以鼓励承包商积极开展工作。
6.根据双方讨论同意的工程规模、估计工期、技术要求、工作性质及复杂性、所涉及的风险等来考虑确定一笔固定数目的报酬金额作为管理费及利润,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成本则实报实销。
一、成本补偿合同(成本补偿合同适用于),怎样才能辨析
1.适用范围与类型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合同一般分为3种模式: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完全分摊建设风险。
2.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性,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时采用。商往往缺乏控制成本的积极性,甚至还期望提高成本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3.承包商和业主方之间的沟通更加密切,面对工程变更、突发事件,承包商能够积极应对处理。
4.如果成本在底点之下,则可加大酬金值或酬金百分比。在合同订立阶段,由于合同履行中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使得成本估算不够充分、精确,这种情况并不能使用固定价格合同,而成本补偿合同恰恰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5.工程成本中直接费用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用,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由双方确定。对于业主方而言,缺点是承包商对于成本控制工作不重视,工程造价不易控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湖北、广西、杭州等省市均发布相关政策,规定应急抢险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
6.而且在签订合,一般只确定酬金的支付方法,而合同价格是未知的。注:暂未搜集到成本补偿合同的兴起与演变历程的相关资料,目前的资料仅是说明其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方面有较广泛的应用。一旦在施工过中出现各种例如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问题,施工企业将承担风险,对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7.2013年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指出,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成本补偿合同(成本补偿合同适用于),怎样做研究
1.由于成本补偿合同需要对供应商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实报实销,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商的各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随后对第一年的运营成本进行认定,进而确定合同价格,此后按照固定价格合同执行。成本补偿合同具有其独特的应用价值。
3.这种方式的报酬费用总额随成本增加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4.成本补偿合同适用于急、新、难的情形实际上,成本补偿并不是一个新面孔,其在建设工程当中应用已久。以成本补偿方式定价的合同要求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面对项目风险、共享合作收益,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成本补偿是相对于固定价格而言的。
5.在使用成本补偿合同定价方式时,业主和承包商需要特别商定不同于传统固定总价计价模式的价格机制和风险机制。
6.当第一年无法确定合同价格时,即以实际成本加酬金的方式实施。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当直接费用超过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时,固定的报酬也要增加。
7.此次发布的《办法》也提出,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可以选择成本补偿方式定价。酬金的确定方式与成本补偿合同常见的几种类型相关,即成本加成本百分比、成本加固定费用、成本加激励费用、成本加奖励费用、最大成本加费用等。
8.如果实际成本超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成本总价,由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额外费用,若实施过程中节约了成本,节约的部分归业主,或者由业主与承包商分享,在合同中要确定节约分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