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税收政策(林业税收政策对林业资产评估的影响的具体案例)
作者:高利剑 发布时间:2022-04-07 08:43:53 点赞:次
1.在实际评估中利润率仅在木材生产中考虑,营林生产的投资用的是投资收益率。
2.它不含培育立木的成本和投资的利息。在测算木材加工成本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
3.大部分地区用材林经营的地租不是每年交纳,而是在主伐时根据林地所生产的木材的数量,按规定的林价比例交纳地租,这时采用重置成本法无需考虑地租,采用序列需工数法更为简单,序列需工数法主要在这些地区使用。在用材林的重置成本法中一般不存在着用材林资产的折旧问题,也就不存在成新率。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们的采伐运输是进行的,采运成本是归在一起的,尽管树种间价值存在很大差异。
4.木材生产的利润率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是不同的,木材生产的风险较营林生产高,其利润率也高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
5.一般的阔叶树与珍贵树种价值可相差820倍。对于这些在林木出售时提出的限制条件,买主都必须执行,这些限制所增加的生产成本在估价时就必须将其考虑在内。其税费的数量必须依照当地调查的实际资料确定,而不能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进行。
一、林业税收政策(林业税收政策对林业资产评估的影响的具体案例),如何概述
1.者通常要指定采伐的和必须保留的林木,采伐时倒木的方向必须避开这些指定的保留木,并在集材上采取一些防护措施,这将增加采伐成本。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必须注意同一规格的间伐材的价格要低于主伐材;间伐的单位生产成本要高于主伐时的单位生产成本。
2.由于一个林业企业涉及的面积较大,各种类型的林分都有,而且这类企业通常中幼林的比例大。在用材林经营过程中。
3.对有林地的更新,其成本一般要低于无林地的造林,这些因子都使有林地与无林地的价值产生差别。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综合确定每立方米林木的合理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4.用材林的经营中,在其主伐以前长达一二十年以至数十年的时间内,森林经营仅有少量的间伐收入,其收入远低于投入,直到主伐时才一次性得到回报。
二、林业税收政策(林业税收政策对林业资产评估的影响的具体案例),要怎么样举例
1.从林木所有者的角度出发,最好以生产率最高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成本的测算,以获得最高的立木价,在立木资产的评估中,一般应以当地平均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评估。营林成本的不断投入,所营造的林分在不断生长,林分的蓄积在积累增加,资产的价值在升高。
2.林学质量一般受下列因子所决定:土层厚度土层是林木根系生长的场所,深厚的土层是林木正常生长的必要条件。从经营的树种看,同样经营用材林,一块地上可造杉木林,也可营造马尾松林,或者珍贵的阔叶林,以至一般的阔叶林。
3.这类林木资产的评估一般采用市场价法中的木材价倒算法或市场成交价比较法。
4.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评定林地的经济质量,除考虑可及度外,还必须根据木材运输的成本来划分地利等级。在使用该法时,物价指数的变化的调整,经常用投入时的工价与评估时的工价的比值来进行重置成本的调整。这一阶段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可用重置成本法或收益现值法和市场价格法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