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讲解
发布日期:2019-10-23浏览次数: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单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营利性组织, 与一人公司的区别在于: 1.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投资者范围不同 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 但并不限于自然人, 也可以是社团或其他社会组织, 且不仅一个股东设立的为一个公司, 当公司在存续期间股东人数发生变动, 减少为一人时, 公司也可变更为一人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必须是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 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设立。在《个人独资企业法》中也没有关于由其他企业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形。 2.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 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 但仍属公司, 其财产、意思表示、责任均独立于股东,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其主体资格与投资者的个人人格同一, 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3.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责任承担不同
一人公司因其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其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则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当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 则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经由家庭共有财产设立的则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4.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设立资本金的限额不同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股东应当依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由此可知, 一人公司在注册资本金上是有最低限额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法》仅在第8条中规定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但并未规定出资的限额, 且未规定须是“实缴”的出资。这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而最低资本金额度的规定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的, 因此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此规定。 5.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缴纳的税收种类不同 一人公司的股东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 还需缴纳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实行双重收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为本就规模小、资本金少、收益少的个人独资企业大大减轻了税赋负担, 有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兴起。 6.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财产结构不同 拥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一人公司其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 以公司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则与企业主的财产是混为一体的, 不做法律和事实上的区分, 只是其出资作为财产基础要保证独资企业的正常运营, 不得随意的挪用, 因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一人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有限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它没有设立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其设立登记的程序没有公司那么严格。以上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这些明显的差异, 可以使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适宜于自己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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