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和风细雨
发布日期:2020-03-22浏览次数:
效果要素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也称避税行为的经济效果,它有两个构成要件,其一是:纳税人必须通过异常地、复杂的方式选择避税,这样的方式效果使其税收担负大大减轻。这种异常地避税方式区别于正常的纳税行为,会使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中很难发现纳税者想要规避的税收行为;其二是纳税主体获得其所预期的经济利益,规避了应有的税负,达到税负最小的目的。二者缺一不可,如果缺少了个要件,即纳税人实施了不同寻常的法律行为却未达到利益化的法律效果,则不应称之为避税。
代理问题以及代理成本的出现主要因为以下两点,管理层和所有者的目标利益不一致。所有者的利益是公司收益的化以实现自身收益的,而管理层则为了自身效用的化而努力。因此,管理层会优先满足自己的利益化,之后才会考虑所有者的权益,而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损害到了所有者的权益。
逃税是一种使用了非法手段的行为,如伪造账簿,粉饰报表等行为L广义的逃税还可能指因为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少缴税款的行为,是被刑法明文禁止的行为。笔者分析逃税与避税的相同点在于目的相同。虽然法律对待二者的态度不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对避税行为相对来说并没有逃税那么严厉。但是行为人进行活动都是为了少缴税款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减轻自己的税负。
发现31家财务困境企业中有23家企业削减了支出,15家企业更换了管理层。但是,相比财务困境收益,财务困境的直接与间接成本更为显著,学界一般认为财务困境给企业带来的负效应是巨大的,毕竟收益再大,也不可能让企业完全摆脱财务困境,不然与事实不符。
企业的避税程度均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意味我国上市企业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避税行为,其中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二是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好,企业希望通过避税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脱法说。其认为合法和脱法均不能全面概括避税的属性。所谓脱法行为,是一种主要广泛用于经济上的行为,脱法说一般是指立法者在进行立法活动时有意或故意地留出法律的空白地带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脱法行为的本质,是指由于法律存在空白或漏洞,使得纳税主体有了可乘之机,他们会利用这些漏洞及不足来规避税负。刘剑文教授认为脱法行为的本质,就是利用法律上的空白和不足,通过一定的行为,同时达成法律无法对其适用的目的。“避税不能简单的定性为合法或是违法、因为避税行为有形式合法性,但是并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这一点也使其与偷税相区分。但从实质上讲,避税行为有损税法的宗旨,即不利于实现保障税收、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保障经济与社会的稳定三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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