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避税,转败为胜
发布日期:2020-03-22浏览次数:
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角度出发,分析了避税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原因。研究避税与企业价值关系的文章大多认为避税会损害企业价值,但这种结论并不能解释现实中大量企业从事积极避税行为的现象。本文从第三方视角出发发票避税,将财务风险、避税与企业价值三个变量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内,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成本收益模型等经典理论与模型为基础,构建实证检验模型发票避税,验证了财务风险对避税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影响。认为尽管避税可能对企业价值存在负效应,但财务风险的存在可以缓解两者之间的负效应。这为现有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角度。
由于避税活动的灰色属性,管理者开展避税活动面临的风险如被税务机关处罚和声誉损失等并不能在激励合同中加以体现,管理者的成本收益模型也因此发生改变。当企业开展的避税活动越多,管理者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也就越强烈。
笔者在本文采用了避税违法说的观点,在综合分析借鉴前人对避税的相关研究基础上本文创造性地从避税行为构成要件角度思考规制避税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借鉴域外的规制避税的相关条款,为我国对避税行为的规制提出建议发票避税,本文的观点创新主要体现在从构成要件方面反思避税行为,同时借鉴外国的避税规制经验。为规制避税行为提出建议。
测度方法,使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数据样本分析了财务困境,金融危机与企业避税三个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研究了财务困境与金融危机对避税行为的交互影响。结果显示,财务困境企业相比其他企业会开展更多的税收规避活动;而在面临金融危机时,财务困境与避税程度的这种正向关系会更加显著。,他们进一步地将独董比例纳入分析体系中,研究发现相比于独董比例较低的企业,高独董比例企业的避税程度随着财务风险的增加而变大。
与现有的文献相比,本文使用的样本时间跨度更大,数据更新。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相对比较准确,也更能有效地,客观地反映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票避税。可以给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研究结论,以期对企业经营决策以及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一些帮助与依据。缺失了对非上市公司的研究。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因其非强制公开性而难以取得,即便能够取得相关财务指标,如何刻画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成为另一个难点。
结果相同。纳税主体进行避税与逃税其结果都会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只不过逃税的损失会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追缴回来,而避税则目前还没有对其进行明文的法律规定,因为避税造成的损失属于纳税主体的灰色收入,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很难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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