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9-08-09浏览次数:
个人独资个人所得税,合伙和纳税人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国有合伙法》注册的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和合伙企业;
(二)依照“民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的全资或合伙型私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的律师事务所;
(四)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合伙企业的其他无限责任合营企业和其他组织或者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投资者作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使用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简称投资者)。
·税率
适用5%/35%5级超额累进税率和计算独资个人所得税
建立两个以上企业(包括参与企业)的投资者,应当在年末总结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确认合伙伙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如下:
(1)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收入。
(2)如果合伙协议未达成一致或协议不明确,则应按合伙人确定的总生产和营业收入以及其他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合伙人缴纳的出资比例,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出资比例无法确定。每个合作伙伴的应税收入按合作伙伴数量的平均值计算,并根据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
(5)合伙协议不得规定向某些合伙人分配利润。
如果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损失抵消合伙企业的利润。
[考试题和多项选择题]一家商业公司与张某,李某成立合资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为错误()。
一个。贸易公司需要就合伙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湾贸易公司可以利用合伙企业的损失来抵消利润。
C.张某,李某需求支付合伙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d。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分配后再纳税。
“正确答案”B
贸易公司可能不会因合伙企业的损失而抵消其利润。
审计减税项目
1.从9月1日起。 2011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的独家扣除标准定为每月3500元。
投资者的工资在税前不可扣除。
投资者设立两个以上企业的,扣除标准应当从投资者选择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成本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相结合。这很难分享,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成本不能在税前扣除。
3.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很难将投资者与其家庭共享的固定资产分开。税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的具体情况,审核税前折旧费用的金额或比例。 。
4.企业计算的储备金不得扣除。
2015年独资企业自行计算的生产经营成本为50万元。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不能分为家庭生活成本。允许税前扣除的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费用为()元。
A.0
B.25
C.30
D.20
“正确答案”A
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相混淆。如果难以分享,它们都被视为个人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在计算独资企业的所得税时,以下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A.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湾为独资企业工作的投资者亲属的工资和薪水
C。企业,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分担固定资产折旧,但难以分摊
D.公司提供坏账准备
“正确答案”D
企业在Q&A分析中提取的各种储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已经成立了两家或更多公司,其性质为全资。在年底,应付税款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是各企业经营所致。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度扣
(3)企业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企业营业收入/各企业营业收入
(4)企业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额 - 企业缴纳的税金
[示例]投资者设立两个独资企业:
在超市,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预缴税为:8× 30%-0.975=14,250元;
B工作室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预付税为2× 10%-0.075=1250元。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8 + 2 + 4.2)* 35% - 1475=3495万,其中:
超市应付税=3.495× [8 /(2≤8)] - 1.425=13 709
工作室B应征税=3.495× [2 /(2≤8)] - 0.125=5,739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应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但不设帐单;
湾虽然公司已经设置了账簿,但账目令人困惑,或者成本数据,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因此很难核对账户;(三)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报告,不予申报。
·批准的征税计算公式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额x适用税率
应税所得=总收入x应税率
=成本(1 -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损失的赔偿
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通过明年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得到补偿。如果明年的收入不足,则允许每年继续弥补,但不超过五年。
如果投资者建立了两家以上的企业,则其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无法得到补偿。
3,将实施审计和税收方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变更为经批准的纳税方式后,以审计税法确认的部分年度经营损失不予补救。
外商投资企业退还的利息,股息,股息,不计入企业所得,应当作为投资者单独取得,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支付。 “股息收入”的应税项目,以个人所得税为基础计算。
在以合伙企业名义退还利息,分红和奖金的情况下,每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和股息应按比例确定,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息,股息”应税项目。来吧。
残疾人投资或者参与设立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残疾人生产经营收入,应当符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条件。和直辖市外的税务机关申请和批准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范围和程度。
但是,实施核定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馆藏管理:
投资者应缴纳的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按年度或季度支付。投资者应在每个月或每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提前付款。在年底之后的三个月内,个人所得税将被结算并偿还。
在年中合并,分立或终止企业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当自停产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办理本期个人所得税的结算。主管税务机关。
投资者应向负责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的税务机关报告个人所得税。
对于设立两个以上企业的投资者,税务机关应当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如果结算在年底之后完成,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单独处理:
(1)投资者设立的企业属于独资企业的,应当分别向负责各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税务机关申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按照总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各企业的营业收入。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并结清纳税。
(二)投资者设立的企业具有合伙性质的,应当向其永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进行清算;但是,如果永久居住地与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立不一致,则应当负责其永久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选择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企业的设立,进行年度结算,五年内不得变更。改变个人所得税结算领域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个。最后选择的汇款地点五年或五年以上;
(二)最近结算不到五年,但在结算业务中停止经营或终止投资者投资;
C。投资者应在变更结算地点前5日内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变更结算地和变更结算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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