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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合理避税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发布日期:2019-10-21浏览次数:

个人独资企业合理避税的合理性主要在于是执行国内某些税收洼地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政策是洼地园区为加大招商推广力度而增设的引资政策之一,因此绝对合法合规。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经营所得税(五级累进制)。

  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3%

  附加税0.18%(按0.36%减半征收)

  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销售业5%,建筑业7%,服务业15%,),所得税最后按照年度销售额*核定应随所得率*个人经营所得税五级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

资金提取:

  个人独资企业在缴完4%(如:销售业)左右的综合税负之后,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转至私人账户,不重复收取个人所得税,资金流转方便。